更新日期:2024年09月11日
您必须在例程体中定义在 SPL 例程中使用的任何变量,
而不是在例程的参数列表中隐式地
定义的变量。
在内存中保持变量的值;该变量不是数据库对象。因此,回滚事务不恢复 SPL 变量的值。
GBase 8s SQL 指南:教程
南大通用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- 269 -
要在 SPL 例程中定义变量,
请使用 DEFINE 语句。
DEFINE 不是可执行语句。
DEFINE 必
须出现在 CREATE PROCEDURE 语句之后且任何其他语句之前。下图中的示例是所有合
法的变量定义。
图: 变量定义。
DEFINE a INT;
DEFINE person person_t;
DEFINE GLOBAL gl_out INT DEFAULT 13;
要获取关于 DEFINE 的更多信息,请参阅《GBase 8s SQL 指南:语法》 中的描述。
SPL 变量有名称和数据类型。变量名称必须是有效的标识符,如 GBase 8s SQL 指南:语
法 中“标识符”段中描述的那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