数据库对象命名需要满足约束:非时序表长度不超过63 个字节,时序表长度不超过53
个字符,以字母或下划线开头,中间字符可以是字母、数字、下划线、$、#。
【建议】避免使用保留或者非保留关键字命名数据库对象。
可以使用select * from pg_get_keywords()查询数据库关键字,或者在《GBase 8c
V5_3.0.0_SQL 手册》关键字章节中查看。
【建议】
避免使用双引号括起来的字符串来定义数据库对象名称,
除非需要限制数据库
对象名称的大小写。数据库对象名称大小写敏感会使定位问题难度增加。
【建议】数据库对象命名风格务必保持统一。
增量开发的业务系统或进行业务迁移的系统,建议遵守历史的命名风格。
建议使用多个单词组成,以下划线分割。
数据库对象名称建议能够望文知意,
尽量避免使用自定义缩写
(可以使用通用的术
语缩写进行命名)。例如,
在命名中可以使用具有实际业务含义的英文词汇或汉语
拼音,但规则应该在数据库实例范围内保持一致。
变量名的关键是要具有描述性,
即变量名称要有一定的意义,
变量名要有前缀标明
该变量的类型。
【建议】表对象的命名应该可以表征该表的重要特征。
例如,在表对象命名时区分该表
是普通表、临时表还是非日志表:
普通表名按照数据集的业务含义命名。
临时表以“tmp_+后缀”命名。
非日志表以“ul_+后缀”命名。
外表以“f_+后缀”命名。
不创建以redis_为前缀的数据库对象。
不创建以mlog_和以matviewmap_为前缀的数据库对象。
GBase 8c V5 开发者手册
南大通用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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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建议】非时序表对象命名建议不要超过63 字节。如果过该长度内核会对表名进行截
断,从而造成和设置值不一致的现象。且在不同字符集下,可能造成字符被截断,出现
预期外的字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