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PL 函数可返回一个或多个值。要是您的 SPL 函数返回值,需要包括下列两个部分:
1. 在指定要返回的值的数目及其数据类型的 CREATE PROCEDURE 或 CREATE
FUNCTION 语句中编写 RETURNING 子句。
2.
在函数体内,输入显式地返回值的 RETURN 语句。
提示: 您可以返回值的 CREATE PROCEDURE 语句来定义例程,但在那种情况下,该例程实
际上是函数。但例程返回值时,推荐您使用 CREATE FUNCTION 语句。
在您(以 RETURNING 语句)定义返回子句之后,SPL 函数可返回那些与指定的数目和
数据类型相匹配的值,或根本不返回值。如果您指定返回子句,且 SPL 例程未返回实际
的值,则仍将它视为函数。在那种情况下,例程为在返回子句中定义的每一值都返回一个
NULL 值。
GBase 8s SQL 指南:教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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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PL 函数可返回变量、表达式,或另一函数调用的结果。如果 SPL 函数返回变量,则该
函数必须首先通过下列方法之一赋值给该变量:
LET 语句
缺省值
SELECT 语句
将值传至该变量内的另一函数
SPL 函数返回的每一值最长可为 32 KB。
重要: SPL 函数的返回值必须为特定的数据类型。您不可指定类属行或类属集合数据类型作为
返回类型。